寿政秘【2017】 2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及省、市人防办统一安排,为检验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的规定,提高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定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8分。
二、试鸣范围:寿县城区和部分乡镇。
三、信号规定: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请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商场(大型超市)可结合防空警报试鸣自行组织疏散演练。
特此公告。
2017年9月11日
【转载寿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