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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寿县2017年度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来源:寿县人才网    添加时间:2017-05-19    浏览次数:2485 次

根据《安徽省文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文财〔2017〕13号)和《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解决村级公共文化设施“有人办事”和文物保护单位“有人保护”问题,保障基层群众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权益,现就我县2017年度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省首批选择15%的行政村试点、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享受财政补贴的文化协管员以及每处国保、省保不少于1名文物保护员”的总体要求,2017年,全县在45个行政村(省市级农民文化乐园、美丽乡村中心村优先安排)和15处国保、省保单位开展先行试点,设立基层公益文化岗位。每个试点村配备1名文化协管员(附一),每处国保、省保单位配备1名以上文物保护员(附二)。
  二、岗位职责和选聘条件
  (一)文化协管员
  1.主要职责:管理村公共文化设施,保证设施正常开放;组织开展各项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培育村文艺队伍,培训群众文艺骨干;挖掘村落文化,做好村落文化遗产宣传、保护等工作;协助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农村文化市场;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送戏进万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活动。
  2.选聘条件:热爱基层文化工作,有一定文化艺术特长和较强的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协调能力,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民间艺人、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退休老教师等优先聘用;本行政村人员优先聘用。
  (二)文物保护员
  1.主要职责:协助文物部门做好所属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管理、安全防护、宣传教育(含讲解)和文物本体杂树、杂草清理等工作,准确上报涉及文物安全、保护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和制止破坏文物等违法行为。
  2.选聘条件:热心文物事业,具备一定的文物保护能力和业务知识,熟悉当地历史、民俗风情和地理环境,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在职村委会干部等,原则上不得兼任文化协管员和文物保护员。
  三、管理和考核
  (一)人员确定
  1.文化协管员:由个人向所在乡镇文广站提出申请,填写《寿县首批试点村文化协管员申报表》(附三),由村两委集体研究择优推荐,经各乡镇审核同意并由所在乡镇、签订聘用协议后,报县文广新局备案。文化协管员接受乡镇文化站、村委会双重管理。
  2.文物保护员:各有关乡镇(安丰塘镇、正阳关镇、丰庄镇、双桥镇、堰口镇)和县文物局分别负责聘用。由个人向所在乡镇文广站和县文物局提出申请,填写《寿县首批文物保护员申报表》(附四)。各有关乡镇的文物保护员,由村两委集体研究择优推荐,经各有关乡镇审核同意、签订聘用协议后,报县文广新局备案;县文物局直管的文物保护员,经县文物局审核同意、签订聘用协议后,报县文广新局备案。文物保护员接受县文物局和所在乡镇文广站及村委会双重管理。
  (二)人员管理
  文化协管员和文物保护员实行一年一聘用,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次年可优先续聘。聘用后,县文广新局将及时为每名文化协管员和文物保护员统一购买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
  文化协管员和文物保护员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或不再从事此项工作的,由本人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村两委研究同意后逐级上报县文广新局备案。因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由村两委研究解除岗位,告之当事人,并逐级上报县文广新局备案。空缺岗位按程序重新选聘。
  (三)考核方式
  实行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文化协管员月考核(附五)由乡镇文广站会同村两委负责,文物保护员月考核(附六)由县文物局会同所在乡镇文广站及村两委负责;年度考核由县文广新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或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进行考评。其中月考核有三次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文化协管员和文物保护员对照岗位职责挂牌上岗,每月5日前将当月工作计划和上月考评表报送至县文广新局财务室,作为当月基础补贴和年终绩效补贴发放依据。
  四、资金保障
  试点工作所需资金,由县文广新局会同县财政局统筹,通过现有渠道解决,从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含地方配套资金)以及文物保护等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其中基础补贴每月700元,年终绩效补贴1600元。基础补贴按月打卡发放(当月考核合格的全额发放,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年终绩效补贴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打卡发放(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五、选聘步骤
  1.宣传发动(5月31日前):各乡镇、县文物局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选聘文化协管员和文物保护员的目的、意义,资格条件以及有关要求,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积极参与。
  2.报名审核(6月1日至6月20日):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并填写《报名表》,经村两委、所在乡镇审核把关后,报县文广新局备案。
  3.培训上岗(6月21日至7月1日):由县文广新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岗前培训、签订《承诺书》,结业后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上岗。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政府购买公益岗位试点工作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要举措,是打通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抓手,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2.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加强对文化协管员和文物保护员的日常管理培训,为试点工作探索方法,积累经验。
  3.强化督查,严明责任。县文广新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和督查巡查等方式,对文化协管员和文物保护员履职尽责、开展活动等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流于形式、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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