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承租户:
城南小区公共租赁住房3号楼通过竣工验收,现已具备入住条件,现将办理入住手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1月13日。
二、办理地点:城南小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三、携带下列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寿县公租房实物配租通知书;3.享受低保家庭请携带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办理入住手续时,需先缴纳一年租金,公租房租金标准为2元/每月每平方米。2.办理入住手续时,需缴纳物业管理费。3.未按时办理入住手续的,自本公告发布60日后仍未办理入住,将视为你自动放弃,我办将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并计入档案。
寿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