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16〕584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经费分配下达给你们,并就资金使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分配依据
根据省下达我县补助资金总量和经县农委核定的各乡镇实际补贴面积计算确定。
二、资金使用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补贴面积核定、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建设、补贴资金兑付管理、公开公示、政策宣传、督查检查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及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与补贴工作无关的支出。资金拨付严格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附:寿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经费分配计划表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