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寿政办〔2015〕6号)、《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寿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寿政办〔2015〕44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申请寿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时间段内,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类奖励、资助兑现以及项目政策配套。
二、申报时间
2016年1月20日起至2016年2月20日截止。各类申请材料逾期报送,不再受理。
三、申报方式
各申请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寿县科技局信息公开网,阅读文件通知,掌握政策精神,下载并填报申请表,提供相关支撑证明附件。各申请单位在2016年度应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依法正常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并须对本单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类补助申请纸质版材料一式二份。
四、受理审核
县科技局组织政策兑现审核工作,按照文件规定,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兑现金额进行审核确认、分类整理和汇总,报县政府审定。
专项资金奖补受理联系人:孙永礼 电话:4022360 邮箱:879700189@qq.com
专利资助受理联系人:余贵成 电话:4022562 邮箱:chygc@163.com
附件:1.寿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奖补申请表
2.寿县授权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
寿县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