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寿县人民政府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寿法组﹝2015﹞3号)的规定,现对我县27个乡镇政府、园区管委和45个县直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测评。
一、测评指标
1、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情况;
2、对该行政机关的行政决策有意见和建议,反映的渠道是否畅通;
3、该行政机关在作出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时,是否向社会公布,并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听取意见;
4、该行政机关对群众投诉案件、新闻媒体曝光问题等查处办理情况;
5、该行政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及更新情况;
6、该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是否有执法不公、执法粗暴、执法推诿或执法不作为现象;
7、该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有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现象;
8、该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情况;
9、该行政机关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情况;
10、其他工作情况。
二、测评方式
参与测评人员下载《寿县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满意度测评表》后,根据测评指标内容,结合自身认识实际,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衡量。评分标准:满意,请在80-100分之间打分;比较满意,请在60-79分之间打分;不满意,请在59分以下打分。打分结束后,请将测评表电子稿发送至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邮箱:381378050@qq.com。
三、测评时间
2015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
附件:寿县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满意度测评表
寿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