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服务保障,经县政府同意,濉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0名。
此次招聘条件为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年龄在20-35周岁(1980年9月30日至1995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男身高在4250px以上,女身高在3950px以上。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7日至11日,报名地点在濉溪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濉溪县法院201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一份和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4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濉溪县劳务派遣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务合同。县法院对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和使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绩效工资220元。年度考核为特别满意的聘用人员(占全部聘用人员的10%),下一年度内每月增加基本工资的10%。
详情请登录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