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劳动保障领域的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寿县决定自7月1日-8月8日在全县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业、制造业、餐饮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中被评为B、C级的各类用人单位。
寿县人社局组成6组专项检查组,由副局长带队分别对全县25个县镇,2个工业园区内的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加班工资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