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城市管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强化控违拆违和市容市貌整治,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6名,结合本大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汪天平
副组长:李碧好、吴翠花、程云明、江晓阳
成 员:叶育军、朱庆华、冯锦龙、徐巧斐、朱茂盛、凌 科
汪国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江晓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市管理聘用协管人员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勇于奉献,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二) 男性,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高165cm以上,五官端正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退伍军人及有城管、协警工作经历者同等分数优先。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城管执法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按下列办法和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在歙县人社局网站公布招聘方案,在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在人社局政务公示栏、城管执法局政务公示栏等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并填写《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由城管执法局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对象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